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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9日 星期三

大法官釋字第342號看服貿「無效」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4.03.1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19/today-o3.htm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忠未經委員會審議,在國民黨團強力動員下,逕自宣布兩岸服貿協議送院會「存查」,嚴重違反議事規則與民主程序,此服貿協議違憲無效,人民無需遵守。

大法官釋字第三四二號解釋「立法院審議法律案,須在不牴觸憲法之範圍內,依其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法律案之立法程序有不待調查事實即可認定為牴觸憲法,亦即有違反法律成立基本規定之明顯重大瑕疵者,則釋憲機關仍得宣告其為無效」,簡單的說,依據前開大法官解釋意旨,立法院對於兩岸服貿協議的審議,也當然要在不牴觸憲法的範圍內,依立法院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

然而,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章至第六章規定之立法院議事程序規範意旨,國會開會至少應有宣布開會、報告事項、詢問、討論、表決等「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但國民黨立委逕自宣布通過兩岸服貿協議,並未踐行立法院議事規則上開最基本的「正當法律程序」規範,顯屬違反法律成立基本規定之明顯重大瑕疵,對於這樣違反議事規則通過的服貿協議,應認定違憲無效。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2014年3月17日 星期一

人民大串連監督立法院 啟動「捍衛民主120」行動

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反對馬政府推使服貿粗暴闖關   搶救人民生存權益   捍衛民主120小時

繼上週3月13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正式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排入聯席會審查後,本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又將繼續安排二天半的服貿聯席會審查。各種跡象顯示:在馬總統限期通過的壓力下,林鴻池、張慶忠等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幹部,計畫在本週3/17-3/21聯席會逕自宣布完成服貿協議審查,或逕付二讀,送交院會處理,以「包裹表決」輕率取代實質審查。 在這關鍵時刻,民間社團串連發起「捍衛民主120小時」行動,強力監督立法院,阻擋馬政府毀壞民主體制、推使服貿粗暴闖關,從壟斷利益的少數政商手上奪回人民生存權益。

根據台灣指標3月10至11日所作民意調查,高達73.7%民眾認為立院應對服貿協議進行逐條審查和表決,即使是國民黨支持者也有68.1%支持逐條審查和表決。顯示越來越多民眾了解到此一協議若強行通過生效,將對自身生計權益造成深遠影響,更顯示了人民期待立法院聯席會所進行的兩岸服貿協議審查,絕對不能流於形式化、國會絕不能自動繳械淪為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

我們不能再坐視少數執政者與權貴階級,片面決定台灣人民的未來。服貿協議內容不僅攸關全台灣二千三百萬民眾的工作、生存、尊嚴,其審查同意程序更將深遠影響台灣國會監督制衡機制的存亡。

本週立法院審查服貿,對於台灣未來的經濟民生、政治民主都將是一個重要的關鍵時刻。各界民間社團大串連,將於3/17上午至立法院表達訴求主張,發起「捍衛民主120小時」行動,要求馬政府停止干預國會自主,要求各黨立法委員落實實質審查,國民黨立法委員不能聽從黨意扼殺人民生計,棄守立委受人民託付的民主職責。


發起團體:民主陣線、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農村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守護民主平台、台灣教授協會、澄社、永社、婦女新知基金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憲政公民團(原憲法133)、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公民覺醒聯盟、捍衛苗栗青年聯盟、行南文化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大高雄總工會、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勵馨基金會、嘉義市桃山人文會館、黨產歸零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南社、台灣客社、台灣公義會、台灣公義社、台獨聯盟、公投護台灣聯盟、908台灣國、兩岸協議監督聯盟.....陸續擴大中。

特偵組該廢而非降級

吳景欽

蘋果日報 2014.03.17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17/35706057/


馬總統準備提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顏大和為下一任的檢察總長,法務部亦研擬將特偵組,從現行配置於最高檢察署降至高等檢察署。惟關於特偵組的未來,該考慮者,實為廢除,而非僅是降級之問題。

我國的特偵組乃設於最高檢察署之下,不僅層級高,同時身為指揮者的檢察總長,根據《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7項,乃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並有四年任期保障及不得連任的設計,藉由任期保障,正在保持檢察總長不受外力干預,而不得連任的設計,更可使其無後顧之憂,而免於陷入政治紛爭的泥沼。

政爭後喪失公正性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李朝卿復職?施明德踹共!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4.03.1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11/today-o3.htm

中國國民黨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嫌收取工程回扣,遭檢方搜索縣府、扣押裝有三十萬元茶葉罐,對李聲押後以貪污罪起訴。李朝卿在去年三月底交保後向內政部申請復職,但遭各界批評,其中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對馬英九喊話「若南投縣長李朝卿順利復職,他會讓紅衫軍再現,而且抗爭會更激烈」,內政部趕緊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交監察院調查,將李繼續停職。

昨天李朝卿率領支持者到內政部陳情,要求「復職」,內政部態度似也出現變化,次長蕭家淇說「會斟酌李朝卿申請復職的理由、當時沒有准予復職的原因,以及公務員懲戒法、地方制度法等相關規定,做綜合性研議,儘快決定」,但內政部去年三月決定李朝卿繼續停職的理由,是以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規定,因李朝卿違法「情節重大」送請監察院彈劾,而監察院也在去年九月通過彈劾,並將李轉送公懲會,這代表李朝卿違法「情節重大」的停職事由並未發生變動,內政部豈可「昨是今非」地讓李朝卿復職,讓李朝卿以縣府資源為國民黨輔選?人民除了將以選票制裁貪腐外,施明德也應信守「讓紅衫軍再現」的承諾。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