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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國防部 國賠部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2.07.2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9/today-o4.htm


洪仲丘命案,軍方日前拋出國賠洪家一億元的說法,姑且不論這是否因為全民「要真相」,軍方想以高額國賠金「轉移焦點」,單從法律上分析,國防部依法應先查明事件真相,才可能對洪案中有故意或過失的公務員,進行賠償責任的分配。然而,軍方有人先喊出賠一億元,似乎是要提醒犯錯的軍官預先脫產?最後的國賠就是全民買單。

二○一一年十一月,江國慶命案軍方國賠一億元,國防部也對馬總統任命的首任國防部長陳肇敏聲請「假扣押」;但荒謬的是,國防部在聲請「假扣押」的同時發佈新聞,形同「敲鑼打鼓」通知陳肇敏脫產。民事上,聲請假扣押的目的,就是擔心判決確定前,被告會脫產而執行無結果,所以在判決前,原告聲請假扣押必須具有「隱密性」,才能有效防免脫產。但國防部公然違反正常法律經驗,讓真正違法濫權、害死江國慶的陳肇敏等人順利脫身,江國慶案的一億元國賠由「全民買單」!

如今,國防部似要「故技重施」,在洪仲丘命案又「敲鑼打鼓」說要賠一億元。縱然國防部在輿論痛批「國賠說」目的是「轉移焦點」後,否認有國賠說法,但其通知害死洪仲丘的軍官「脫產」的效果,已和陳肇敏一樣。簡單地說,犯錯的軍官永遠不必賠錢,國防部所謂「國賠」,就是要全民買單!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