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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不是蔡沛然就得當洪仲丘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2.07.1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19/today-o1.htm


陸軍下士洪仲丘虐死案,台灣社會高度關注,但馬總統昨天對洪仲丘案僅表示遺憾,然後將檢討的責任全推給國防部,要求國防部徹查。可見馬總統對於自己「領導無方」毫無反省之意,更對於洪仲丘家屬的傷痛沒有「同理心」。

馬總統誤以為每個台灣家庭,都有像自己女婿蔡沛然「規避兵役」的本領,所以無法體會役男家屬的「提心弔膽」,也不能理解制度殺人的濫權風險,這種沒有「同理心」的總統,恐抱持著「別人孩子死不完」的心態,因此不能感同身受,無法檢討自己,更不願意向受害家屬與社會道歉。

事實上,我國於二○○九年通過國際人權兩公約立法時,馬總統已公開承諾兩年內,政府會檢討相關法令是否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項國際公約,如有不符公約之處,會完成修正。但「陸海空軍懲罰法」有關禁閉及悔過等懲罰,是以剝奪軍人「人身自由」作為處罰方式,其決策過程簡單草率,且未經法院審理程序,明顯牴觸兩公約和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保障意旨。三軍統帥馬英九如依其承諾,在兩年內(即二○一一年前)完成「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洪仲丘就沒有被關禁閉的法律依據,也不會枉死送命。簡單的說,馬總統的「跳票」,間接害死洪仲丘,但馬總統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多數台灣人是洪仲丘,不是蔡沛然,每個家庭的男孩都要當兵!馬總統不能因為自己女婿「規避兵役」,就成為一個不能理解役男家屬擔心、受害家屬心碎,不願意認錯、道歉與檢討制度的三軍統帥!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