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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6日 星期六

人權公約簽假的?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 2014.12.04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36164

選後,綠營縣市長齊聲呼籲釋放前總統陳水扁,諷刺的是,馬總統簽署國際人權公約已近五年,但受刑人的醫療權保障卻一直受忽略。

我國已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條第一項明文,即便自由已依法被剝奪,但仍須為人性尊嚴與人道的對待,又同條第三項更言明,行刑的目的,在使受刑人為社會復歸準備。故受刑人雖受到人身自由拘束,但就身為人所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卻與一般人無異。此外,聯合國更頒布有「受拘禁者處遇最低基準規則」,以為具體保障之規範。

而依「受拘禁者處遇最低基準規則」第六十二條,即要求刑事處遇機構至少要有內科、外科與精神科的設置,並要有最少一人的專職醫師為對應。此看似簡單的要求,但以我國目前監獄設施的實況來說,卻屬遙不可及的夢想。惟醫療資源缺乏的現況,卻不能成為否定或限縮受刑人醫療權的理由與藉口,獄方至少得根據此規則第廿五、廿六條的規定,定期派醫師對所有受刑人做身體與精神上檢查,對於受刑人生病就醫的請求,也應立即診治。甚而依據我國現行監獄行刑法第五十七條,關於自費延醫的規定,也不應視為是獄方的裁量權,以防止其動輒否定,而侵害受刑人的健康權。

所以,在我國現行監獄內醫療設施與人員普遍不足情況下,對患有身體或精神疾病的受刑人,就得依「受拘禁者處遇最低基準規則」第廿二條第二項規定,使其有即時接受專門醫師診治的途徑與權利。故法務部向來對保外就醫的門檻,採取極為嚴格,甚至要至病危程度才為允准的作法,不僅未達國際人權保障之最低基準,更不符社會復歸之目的。無怪乎,過往保外就醫的案例,竟有超過一半因此死亡而無法回監,致與死刑宣告無異,而嚴重違反雙重處罰禁止的憲法原則。

如果對一位卸任總統的保外就醫完全圍繞在政治考量,而棄醫學專業、法律與人權於不顧,則所謂國際人權公約在我國,就僅具有宣示性的意義。

2014年12月5日 星期五

更換內閣對地方選舉負責錯了嗎

王思為(作者為法國巴黎第五大學政治學博士,永社理事)

想想論壇 2014.12.04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461

法國在今年三月舉行了地方選舉,選民透過選票對第五共和史上最不受歡迎的現任總統歐蘭德表達強烈的不滿,結果當然就是執政的社會黨兵敗如山倒,從原本大大小小共509席的地方首長一下子掉到只剩349席,除了經營巴黎頗富人望的Bertrand Delanöe卸任市長成功交棒給社會黨女性候選人Anne Hidalgo之外,其中包括人口超過十萬人的23個城市也一舉被右派拿下,比選前多了10席,讓左派只剩下19個城市。總的來說,右派陣營從原本的433席增加到了572席,這個改變所影響的除了地方的政治生態以外,連帶還影響到了九月的參議院選舉結果。(果不其然,九月時右派便贏回過半的參議院議員席次。)

行政院內閣總辭的畫面。(圖片來源:行政院網站。/想想論壇



面對這個地方選舉的挫敗,歐蘭德隨即進行內閣更動,選舉結束的隔天馬上換上內閣中最有人氣的內政部長Manuel Valls擔任總理,接下來免不了的當然就是內閣人事異動。但這個內閣調整的動作意味著什麼?答案很簡單,就是要回應選民不滿的呼聲,因此歐蘭德更換內閣成員作為執政不力的代價,履行責任政治的義務。

雖然有人認為地方選舉與中央執政關聯性不大,但果真如此嗎?無論是All politics is local 抑或是All politics is national 的爭辯,其實最終都應該回歸到責任政治的脈絡裏檢視,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依然是連帶的,對選民而言這是一個無法分割的整體氛圍,做不好就該換人,如果選民心中渴望的是一個新人新氣象、面目一新的局面,在沒有像美國期中選舉制度設計的國家裏,選民就會藉由最近的一次選舉來表達不滿、用選票教訓執政黨,因此地方選舉遭遇挫敗重大時,中央政府的內閣跟著地震,何錯之有?

面對這樣的結果,也有若干人認為台灣選民是因為過於情緒化,感覺討厭某人所以就會一面倒地將選票灌到反對黨的身上,換句話說,此般詮釋間接地指責選民不會理性地思考政黨好壞與推出人選良莠,無法真正地選賢與能,只會隨著社會風向與媒體操作起舞,暗喻絕大多數選民都是盲從、無判斷能力的平庸之輩,這當然也是無視於民主政治機制與敗選病灶的說法。全面執政,天經地義的就應該全面負責,況且總統身兼國民黨黨主席的馬英九動員所有黨政資源全台走透透進行輔選,以及郭台銘也撩下去強力幫忙敲邊鼓、毫不隱諱地用鉅額投資計畫公然買票,種種鋪天蓋地的強勢介入地方選舉、替國民黨候選人背書的舉止,然後選民不願意買單、用神聖的一票唾棄國民黨,直接告訴馬英九人民已經受夠了,這豈是一句選民過份情緒化就能解釋的單純問題?

政治界線是很難切割清楚的,伴隨著權力而來的責任歸屬也是,從來不會中央歸中央、地方歸地方。尤其是在台灣的憲政體制底下,國民黨所具有的黨國角色極為特殊,它在威權統治時期所留下的諸多毒瘤仍未被清除,在數不清的領域依舊黨國不分、用國家機器為黨服務,光看選舉時期對於MG 149爭議行政部門、檢調單位、審計、立法院全體出動對於柯文哲的全面圍剿,然後現在有人說中央照理說不用為地方敗選負責,這能夠說得過去嗎?

其實真正應該令人感到奇怪與不解的,是歷經九合一選舉海嘯的席捲之後,政府改組事宜反而不是政壇關注的主要焦點,所有目光的聚焦處竟然是執政黨主席的接替人選,把救黨存亡的優先順序遠遠擺在救國家之前的反民主思維,把黨的利益當成最重要的利益,先黨後國的死性不改,這才是台灣現在所面臨的迫切危機!

江姓被告 不是辭了就沒事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 2014.12.04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36170

行政院長江宜樺為國民黨九合一敗選下台,他說,歷史會給內閣公平的評價;但在歷史給江院長評價前,江宜樺必須先到法院,面對司法對江院長三二三「血腥鎮壓」學生的法律上評價。江宜樺請辭,台大學生立即發動網路連署,拒絕江宜樺回台大任教,短短幾天連署已超過一萬七千人(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512299122360863/),這表示江宜樺不得民心之外,更凸顯他的暴行無法被校園接受。因為太陽花學運期間,江院長在三二三下令警察暴力鎮壓學生,導致「手無寸鐵」的學生、老師、醫師當場頭破血流,依據最高法院判決,以武器攻擊他人頭部,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江宜樺及警政署長王卓鈞等人,被受害學生以「殺人未遂」等罪一狀告上法院。

今年七月卅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以殺人未遂「被告身分」傳喚江宜樺到庭說明,江揆成為史上第一個殺人罪被告的行政院長。但江姓被告在法庭上,居然辯稱鎮壓學生當晚他在睡覺,這不只違反「經驗法則」,更是企圖將血腥鎮壓的法律責任全推給警察。因此江宜樺卸任後的下一步,不是回台大任教,而是要先到法院面對司法,負起三二三血腥鎮壓的法律責任。

「內閣總辭,流於形式,錯誤政策,不應延續」記者會

「內閣總辭,流於形式
 錯誤政策,不應延續」



「管杜王陳卓林不要回鍋」

    九合一選舉執政黨大敗,馬總統說「人民的聲音我聽到了」,卻在江宜樺辭職後,提名同是「小圈圈」的毛治國出任行政院長,而且多數閣員留任,甚至備受爭議的兩岸服貿協議、貨貿協議、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桃園航空城等,被列入內閣首要推動的五大政策(12/4經濟日報報導)。經濟民主連合各成員團體對此感到憤怒,提出如下的抗議與呼籲:
一、   我們對於不換湯(閣員)、不換藥(重大政策)只拿掉鍋蓋(江宜樺)的假內閣改組,感到失望。

二、   備受質疑的兩岸經貿政策,應重新檢討:

(一)   江宜樺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該草案只是318運動期間行政院將現行「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二階段國家安全審查機制」條文化,敷衍人民的訴求;甚至將張慶忠的「三十秒」合法化,規定兩岸協議準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交付審查後三個月視為已經完成審查。我們要求行政院應將此草案撤回檢討後,再提出;並期待立法院朝野黨團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在本屆立委任期內完成此一國家重大法制的立法。

(二)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我們要求行政院撤回危害食品安全管理,行政濫權,扼殺農業,毀棄環評,鼓勵圈地徵收,將醫療與教育徹底商品化,開放保育動物買賣、破壞租稅公平,為中國資金、白領勞工、貨品與服務業進入台灣大開後門的自經區條例。

(三)   兩岸貨貿談判:我們要求停止本月12日的兩岸貨品貿易技術性諮商及後續談判,台灣是否要與中國簽訂貨貿協議讓兩岸經濟整合成「自由貿易區」?還是應終止貨貿談判,降低對中國的貿易依賴?如果要簽訂貨貿協議,目標為何?是否要將爭取大財團的石化、面板零關稅作為主要目標?還是應側重台灣其他具有未來潛力的產業?以上問題,應待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讓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如續推動,應由行政院向國會提出「締結計畫」,再與中國談判。

(四)   兩岸服貿協議:我們重申318運動「先立法,再審查」的訴求,並要求馬政府停止以行政命令偷渡兩岸服貿協議開放項目(例如文化部放寬每年中國電影來台放映的數量),我們並嚴正呼籲本月底將舉行的兩岸銀行、證券和保險「金融三會」,切勿以「金融與服貿脫鉤」偷渡服貿協議開放項目。


三、  我們認為主導前述爭議決策的閣員管中閔、杜紫軍、陳保基、卓士昭、王郁琦、林中森總辭後不應留任或轉任內閣其他職務:

(一)   管中閔(經建會、國發會主委)主導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與條例草案。

(二)   杜紫軍(經濟部長)大選前,配合國民黨選舉操作,提供浮誇的評估數字,大打中韓FTA威脅論。

(三)   陳保基(農委會主委)主張開放農業外勞, 主導自由經濟示範區關於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口之政策。

(四)   卓士昭(經濟部政務次長)318運動期間向年輕人喊話「服貿過52K等你」,今年七月表示「韓國FTA占其貿易覆蓋率約卅八.九三%,但台灣僅九.六九%,換言之,台灣每出口一百美元貨品,只有九美元可享免關稅」,愚弄人民將「FTA覆蓋率」與「零關稅率」混為一談(台灣與歐盟、中國、美國尚未簽訂FTA,但去年出口到以上三個國家的產品分別有五成以上、六成九、七成以上零關稅)。

(五)   王郁琦(陸委會主委)主導江宜樺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六)   林中森(海基會會長)簽訂黑箱服貿協議。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12月4日(四)上午10點
地點: 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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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民主連合會員

經濟民主連合,簡稱「經民連」,原名為「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簡稱民主陣線)」,是由三十七個台灣公民團體組成的社團聯盟,成員長期致力於台灣的民主、人權、勞工、農民、環保、婦女、社福、教改與青年運動。成員包括: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澄社、台灣教授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農村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民主鬥陣、島國前進、1985公民覺醒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大高雄總工會、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勵馨基金會、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親子共學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憲政公民團、永社、北社、看守台灣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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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蘋果日報:毛治國接閣揆 民團批不換湯不換藥
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204/518257

自由時報:閣員多留任民團:人民給馬的教訓還不夠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36179

新頭殼:痛批總辭流於形式民團點名5閣員走人
http://newtalk.tw/news/2014/12/04/54446.html






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永社「2014台灣選舉制度與民主發展」研討會暨永社年會


2014台灣選舉制度與民主發展」研討會暨永社年會

時間:12/20(六)9:30
地點: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4樓)
報名網址(請務必填寫):http://goo.gl/forms/gUjcWFuv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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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9:30-9:50  報到
9:50-10:00  開幕致詞-陳傳岳/永社理事長

10:00-12:00 場次一:【2014年台灣地方選舉檢視】
        主持人: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報告人:徐永明/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洪耀南/未來事件交易所執行長
        與談人:黃秀端/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12:00-13:00 中午休息

13:00-14:00 場次二:【選舉制度與經費】
        主持人:游盈隆/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兼任教授
        報告人:許惠峰/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兼法律學系主任
        與談人:張政雄/律師、前中選會主委

14:15-15:15 場次三:【選舉與媒體】
        主持人:林元輝/政治大學新聞學系教授兼傳播學院院長
        報告人:許建榮/澳洲MONASH大學兼任副研究員
        與談人:馮光遠/作家

15:15-15:45 茶敘休息

15:45-16:45 場次四:【台灣未來選舉制度的改革】
        主持人:蔡佳泓/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中心主任
        報告人:賴中強/翻轉選舉運動發起人、律師
        與談人:黃國昌/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16:45-17:00  閉幕
17:00-18:00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 社員大會

主辦單位:永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