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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法律系不必念了!


李彥賦

自由時報2013.05.0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today-o3.htm


台北地院昨(三十)日針對林益世索賄案宣判,僅林益世一人輕判七年四個月,其他共犯一概無事,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許多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在網路上感慨:「書都白念了!」

事實上,從本案的偵辦到判決結果可以看出,不僅偵查手段可以天差地別,居然連同一個法院對於同一個法條的運用及解釋,都可以有不同的標準,顯見當初扁案絕對是政治迫害!

猶記在扁案的偵辦過程中,特偵組無所不用其極,不僅押人取供、教唆偽證,甚至還搜索辦公室、住所等地;反觀特偵組偵辦林益世索賄案時,即使媒體明確報導「一刀斃命」的錄音內容,檢察官還是先動用M化定位車拘提檢舉人,讓林益世、沈若蘭等人有時間繼續逍遙法外串供滅證、燒美金,最後連行政院辦公室也不願意搜,理由居然是「林益世不可能在裡面做違法的事」如此偏頗臆測之詞!

又是雷聲大雨點小


吳景欽

蘋果日報2013.05.01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01/34988087/


台北地方法院對林益世所涉及的違背職務受賄罪判處5年6個月、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2年,另對藏匿貪污所得與職務上要求賄賂部分則為無罪認定,並宣告合併執行刑為7年4個月。如此的判決結果,肯定與民眾的期待有不小的落差。

法界小報精準命中林案判決結果


羅承宗

自由時報2013.05.0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today-o1.htm


林益世貪瀆大案判決,若翻閱今年二月間《法治時報》第一一○期報導,如此結果似有脈絡可循。

首先,在交保方面,該篇報導指出,承審的三位台北地院法官吳秋宏、林孟皇、紀凱峰故意非法作成一人處分,而非採用合法的三人合議裁定方式,藉此讓林益世順利交保,司法公正性已令人存疑。

有人行賄,沒人收賄?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3.05.0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today-o2.htm


林益世貪瀆案因行賄者陳啟祥自首,並提出「一刀斃命」錄音帶,讓整起案件曝光;而特偵組認定陳啟祥拿六千三百萬元行賄林益世,將陳啟祥轉由高雄地檢署依「行賄罪」作緩起訴處分,並命行賄者繳納兩百萬元。但荒謬的是,台北地院卻說林益世只有恐嚇,沒有違背職務收賄,讓整起案件演變成「有人行賄,沒人收賄」的司法笑話。

忽視地質 核安說假的


羅承宗

蘋果日報2013.05.01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01/34988100/


日昨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海洋大學應地所教授李昭興、中央大學地質所教授李錫堤及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等學者受邀至立法院針對台電「營運中核能電廠補充地質調查工作」列席發言,4位地質學者大抵咸認相關報告內容謬誤、欠缺整體評估、玩弄文字遊戲等缺陷,對該份地質報告毫無信心。此事件再次凸顯台灣核電難以確保安全,就是地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