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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 星期四

疑點不只七天拿到建照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7.07.06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16650

檢廉追查遠雄新北弊案,意外發現大巨蛋案外案,直指前台灣建築中心執行長許銘文,疑在二○一一年任內對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放水,與台北市政府在七天內火速通過大巨蛋建造執照。對此,營建背景出身的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昨坦言「確實有異於一般」。

檢廉偵辦遠雄涉弊,一路從新竹眷改案、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新北林口A7,追查至近日收押趙藤雄的海山煤礦等都更開發案,社會肯定檢廉認真執法。然對於金額更為龐大的台北市大巨蛋案,其中疑點甚多,筆者僅列舉其中三項,為檢廉加油。

一、 營建署審查委員及台建中心委員曾在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及六月廿三日提出大巨蛋逃生等公共安全疑慮,但台建中心卻在隔日(廿四日)即通過性能式審查,馬政府營建署更在六月廿七日通過性能式審查評定認可通知書,郝市府在短短七天內核發大巨蛋建造執照,讓遠雄免去百億元的解約金風險。

但柯市府二○一五年調查大巨蛋案發現,遠雄當時並無提出修正。既有安全疑慮,何以二○一一年從馬政府到郝市府,七日火速通過遠雄大巨蛋建照?

二、 馬英九市長與趙藤雄在議約程序外私會,擅自免除法定應記載的大巨蛋營運權利金(此有台北市政府廉政會「遠雄大巨蛋案,廉政透明委員會第一階段調查報告書」第廿至廿五頁(https://taipeicity.github.io/tpe_dome/assets/遠雄大巨蛋案廉政透明委員會第一階段調查報告書.pdf),及時任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錄音為證),其中馬對趙是單純圖利?或有其他對價關係?

三、馬市府主導之大巨蛋案,由遠雄獨家得標後,遠雄擬變更協力廠商,屢遭甄審會駁回,但遠雄曾兩度宴請三名甄審委員,其中一名委員帳戶更多出二九○萬元,最後甄審會改讓遠雄順利通過,此相關不明財產來源為何?趙藤雄在新竹、桃園和新北的行賄模式,唯獨在馬市府的大巨蛋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