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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0日 星期日

紫光投資 美國也拒絕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15.12.19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41930

中國紫光集團日前宣布將入股台灣封測大廠,並有向台灣政府施壓開放中資投資IC設計產業的消息,而我國經濟部原持開放的態度,但為了回應社會疑慮,已表示將嚴審紫光的投資案。事實上,因為紫光公司背後的中國政府背景,讓各國政府對此類投資,更加嚴格審查,尤其是具國家重要戰略價值的產業,國家更有嚴加保護的義務。

以美國為例,在今年七月間,紫光出價二三○億美元擬收購美國DRAM大廠美光科技,但最終被美國政府以多項理由擋下,而其中最主要理由就是「國家安全」,如果連美國政府都拒絕紫光投資該國的重要產業,台灣豈有輕言開放的條件?

全球各國基於國家安全的保障,對外國企業在國內參與投資或其他商業行為,都做了一定的限制,例如:二○○三年四月,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拒中資收購美國環球電訊;二○○三年,李嘉誠投資印度尼赫魯信託港口集裝碼頭開發項目,被印度內閣安全事務委員會認定由於該港鄰近印度南方海軍司令部,中資經營港口將導致嚴重的國家安全問題,拒絕中資投資。

相較於台灣,美國、印度並無遭中國併吞的疑慮,但仍對於中資防範萬千,理由當然是害怕中國的獨裁本質,會導致該國企業不依循正常的市場運作,而出現政治動機的投資與營運。而台灣受到的中國威脅更為直接,當然沒有理由輕言開放中資併購,隨便棄國家安全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