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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5日 星期四

不在籍奉命投票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3.04.25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25/today-o8.htm


行政院會將通過「不在籍投票」相關法律修正案,理論上「不在籍投票」等落實選舉普遍性的政策,確有助於民主發展;但對台灣而言,恐傷害我們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

首先,獨裁中國無法理解民主選舉,貴在人民可以依「自由意志」選舉公職,因此開放「不在籍投票」後,極可能發生中國台辦安排台商,分組循小三通至金、馬,或搭機至指定機場附近投開票所投票,並且讓分組回來的台商知道「如果中國屬意的候選人在你們的投票所得票率低於一定比例,你們的生意就看著辦」,相信分組回來的台商,因為知道中國可以掌握「不在籍投票」施行後,台商主要投票所的開票結果,而不敢依自己的「自由意志」選舉公職。

再者,類似問題也會發生在軍營及監獄等高度封閉處所,過去威權時期的「特別權力關係」,至今仍支配、威嚇軍營及監獄成員,因此像是基層軍警與受刑人,普遍服從長官命令,一旦貿然推動「不在籍投票」,將使得基層軍人不敢依「自由意志」投票,其投票意向將轉為確保軍隊開票所的執政黨票數好看,才不會讓長官沒面子、弟兄日子難過;同樣的,監獄裡,受刑人也必須揣摩上意,讓執政黨票數開得好,長官開心,大家才有好日子過。

真正落實民主的制度,是要確保每個人民可以依自己「自由意志」選舉公職的制度,但行政院版的「不在籍投票」,將導致中國台商、軍警和受刑人的「自由意志」,有受外力壓迫的高度風險,如此傷害民主的制度,台灣人絕不同意。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